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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登记 ” 好处多
2016-04-19 22:21

  依照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在不违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前提下,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简称“中国领事 ” )可采取“公民登记 ” 方式 , 为临时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提供保护与协助。2013年中国领事服务网创建的“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栏目, 在为中国领事履行保护与协助职责提供信息平台的同时,既体现了“依法行政,外交为民 ” 的思想 , 亦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一、 中国领事服务网 创建 “ 公民登记 ” 栏目 的依据 和内容

  (一)主要依据。中国领事服务网创建“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 栏目的主要基于《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 。

  1 、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第3 条 规 定 : “领事职务由领馆行使 之 。此项职务亦得由使馆依照本公约之规定行使之 ” 。第5条第6 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并办理若干行政性质之事务,但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 。

  2、在49个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中 , 多数写 有 “公民登记 ”的条款。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 第26 条 “有关公民资格和民事地位的职务”第1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领事条约》第10条“有关国籍和民事登记的职务”第1款第2项,均规定:领事官员有权登记派遣国国民。

  (二)主要内容。当您进入中国领事服务网首页时, “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栏目便出现在您面前。主要内容如下:

  1、常见的问题。具体包括:

  (1)什么是“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答 : “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 是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2013年开发并推出,旨在为出国旅行的中国公民提供一个可以登记个人(团组) 及旅行信息的系统, 以便及时为他们推送各类安全提醒信 息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与他们取得联系, 必要时为他们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

  (2)通过登录系统可以获得什么样的领事服务?

  答:当您即将出国或身在海外旅游、探亲、经商、学习、工作或从事其他活动时,如果已登录“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 并填写了简要个人(团组)及旅行信息,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必要时将通过电子邮件给您发送当地安全状况提醒。当您所在国家(地区)发生地震、洪涝、飓风、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出现政局动荡、社会骚乱等突发事件时,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通过您填写的联系方式更加顺利地与您取得联系。 如需提供领事探视、 法律援助、 翻译推荐甚至撤侨行动 时 ,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会视情提供相关领事服务。

  (3)如何登录“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答:在您出国前或在海外时,您只需要花费几分钟时间登录“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 ” ,认真填写您个人或团组的简要信息及联系方式。 如果您同时填写了您的旅行计划以及更多与您旅行有关的信息,将会更有助于中国驻外使领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当您的海外旅行有变化时,或者您要结束在海外的旅行回到国内,或您希望注销您在系统内留存的信息,您可以随时登录系统选择修改、删除、注销有关信息。

  同时,在您登录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前,建议您认真阅读《中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 ,以便了解领事保护与协助所涉及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2 、 保密的承诺 。 对公民登记内容的保密承诺主要有: “我们向您郑重承诺, 我们将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您填写的个人信息等隐私不受侵犯,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仅用于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在没有得到您的授权或允许的情况下, 绝不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其他任何用途 ” 。

  3、登录的指引。如果登录者属于新用户,只要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协议 ” 字样的左侧方格, 键入 “新用户登记 ” ,便可出现“短期出国个人登记 ”、 “短期出国团组登记 ” 、“长居国外个人登记”及“常驻机构/项目登记”等事项供选择,同时配有《操作指南》 :

  (1) 一般来说, “短期”是指出国6 个月(含)以内, “长居”或“常驻”是指出国6个月以上。

  (2 ) “团组” 是以团体名义出国, “常驻机构/项目”是指各类企业、组织在海外长期设立的机构或项目。

  (3 ) 请牢记您登记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登记完成后,系统会将首次随机密码发送到您填写的电子邮箱, 同时该电子邮箱将作为您今后登录本系统的用户名。

  (4 ) 您可以随时进入用户登录页面,用该电子邮箱和首次随机密码登录本系统, 对密码、 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查询、 修改、注销等操 作 。

  (5 ) 在邮箱地址发生变化时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改邮箱地址,系统将会以修改后的邮箱地址作为用户名, 并生成新的密码发送至修改后的邮箱。

  (6 ) 在遗忘密码时,可以通过输入已登记邮箱和登记姓名找回密码。

  (7 ) 如您已登记信息,请点击“已登记用户登录 ” 按钮进行登 录 。

  根据上述, 在不与接受国法律规章相抵触的情况 下 , 中国领事可依 “公民登记 ” 栏目的相关信息,快捷有效地为临时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提供保护与协助。

  二 、 中国领事服务网 创建 “ 公民登记 ” 栏目 的 示范 作用

  (一)为中国国内立法提供了实践指引 。自 2014年10月6日起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22 条规定: “企业应当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在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妥善处理。企业应当做好外派人员的选审、行前安全、纪律教育和应急培训工作,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依法办理当地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 ” 。 第23 条规定: “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 。 由此可见,中国领事服务网创建的“公民登记 ”栏目,从一定程度上讲,促进了“个人的自愿登记机制 ”到 “企业的法定登记制度”的转化,为中国国内立法提供了实践指引。

  (二)为其他国家创建同类栏目提供借鉴。“出国及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栏目的创建早于其他国家,如:2014年6月22日《人民网》转载《读卖新闻》报道,日本外务省将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运营一个“海外旅行登记 ” 系统,用于出国期间在三个月以内的日本公民登记相关出国信息,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确认出国者安全情况 ,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护照号码、国外住所、联系电话 ” 等信息。日本相关法律并未要求作此登记,但是为了在发生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确认日本公民安全状况, 日本政府要求短期出国者也进行信息登记。由此可见,中国外交部官网创建的“公民登记 ” 栏目,从某种程度上讲,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因此可以说, 中国领事服务网基于国际公约和 双边条约, 通过 “公民登记 ” 这一栏目,在为中国领事履行保护与协助职责提供信息平台的同时,既体现了“依法行政,外交为民 ” 的思想 , 亦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署名:任正红 载《世界知识》2014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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