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我馆将自2023 年1 月1 日起对包括纳米比亚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申请人伪造或由他人冒充申请人本人留取指纹,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
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一)未满14 周岁或超过70 周岁的申请人;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申请人;
(三)5 年内持同本护照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签证申请中心申办过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申请人;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采集的申请人;
所有申请人向中国驻纳米比亚使馆递交申请时需附上标准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特此通知。
驻纳米比亚大使馆
2022年12月30日